租用区域 | 1200演播室(29*41*12)高度为灯下高度 |
租金 |
进景(设备进场搭建):电话约谈; 彩排和录制:电话约谈; 撤景(录制后设备及人员离场):通常在录制结束后次日早晨08:00以前撤景完毕,具体根据演播室档期安排确定;在约定时间内撤景完毕不收取费用,延时移出收取额外费用(参见额外收费事项)。 费用包含: 1、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 2、 空调费;(只限彩排和录制日); 3、 客户服务中心、演播室外围保洁人员、演播厅观众进场撕入场券人员; 4、 专业级灯光及吊挂系统: 5、 高清数字视频系统(只限彩排和录制日):具体包括7讯道高清摄像机、高清数字切换台1套、录像机2台,格式为HD-CAM、硬盘放机1台、TALLY系统1套、通话系统1套、现场监视器。 6、 演播室技术支持人员(只负责演播室设备的接通); 上述服务或设施在租赁期间的使用费用全部包含在租金中。 |
额外收费事项 |
1、提前入场搭建费用:电话约谈; 2、活动结束后设备及人员延时离开演播室(只限延时离开没有影响下一客户设备进场搭建):电话约谈;若由于延时离开演播室,造成演播室无法安排下一客户设备按时进场搭建,则有延时离开演播室的客户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由租赁者及相关人员造成的任何设施破损或者丢失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4、如非彩排和录制日租赁者需要额外提供空调,须支付费用; |
租金支付时间 | 一般分为一次性支付和五五支付,具体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来定; |
标准搭建时间 |
1、 搭建时间为08:00——24:00; 2、 撤景时间为录制结束后次日08:00以前; |
1200平米演播室提供的设备、设施清单如下:
数字视频系统:7台LDK400摄像机、标准镜头5个、广角镜头2个、1台数字切换台、1套周边设备、1套通话设备、1套应急矩阵切换设备、1套监视系统、1台同步机、1套TALLY设备、1台DVW放机、2台DVW录机;
技术支持、服务人员:视频、音频、灯光配电技术支持人员及现场安保消防人员。
专业级灯光及吊挂系统:可升降灯光吊杆;顶部每平米承重400公斤;无偿提供场地内现有基础灯具;
中央空调系统:冬季供暖/夏季供冷静音空调;
演播室配套设施:独立化妆间若干个;